关于校本教材开发验收与申报的通知
各教研组、各教师:
根据市教育局通知精神,盐城市2017年立项校本教材结项验收和2018年校本教材立项申报工作已经开始,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:
一、2017年立项校本教材结项验收(我校共3个)
1.完成材料:
⑴已经编写完成的校本教材的纸质稿(A4纸打印,按照教材格式——封面、目录、章节内容等)与电子稿各一份。
⑵填写《盐城市中小学(职业学校、幼儿园)校本教材编写结项验收申请书》纸质稿与电子稿各一份。
2.完成时间:
2019年3月10前。
二、2018年校本教材立项申报
1.完成材料:
填写《盐城市中小学(职业学校、幼儿园)校本教材编写立项申报书》(见附件4),纸质稿与电子稿各一份。经所在学校签署意见,报所在县(市、区)教研室初审。
2.申报要求:
校本教材的主编应为教材的实际或主要编写者,主编原则上应具有高级教师以上职称,且有与所编教材相关的科研经历并取得过相应的研究成果。同一主编人原则上不得同时担任两门课程教材的主编。
3.完成时间:
2019年3月10前。
以上通知,请教研组认真落实,各教师积极参与。(市局通知见伍佑中学群共享文件)
伍佑中学教研处